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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及董事长等多人,因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日期:2024-03-21 10:39:26 文章来源: 证券之星 阅读量:7588   

202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告,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及时任董事长兼代总经理李巍、财务总监翟海虹、董事会秘书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因是该公司存在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跨期确认投资收益等问题,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上述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贵州监管局要求他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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