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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新规事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发布日期:2025-03-29 08:56:23 文章来源: 千龙网 阅读量:8367   

3月28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强化风险揭示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办法》主要内容为,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保密风险,明确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或者审阅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者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将披露时点由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修改完善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等。

《办法》明确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3月28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强化风险揭示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办法》主要内容为,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保密风险,明确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或者审阅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者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将披露时点由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修改完善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等。

《办法》明确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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